“直譯”這名詞,在“五四”以后方成為權(quán)威。這是反抗林琴南氏的“歪譯”而起的。我們說林譯是“歪譯”,可絲毫沒有糟蹋他的意思;我們是覺得“意譯”名詞用在林譯身上并不妥當(dāng),所以稱它為“歪譯”。
林氏是不懂“蟹行文字”的,所有他的譯本都是別人口譯而林氏筆述。我們不很明白當(dāng)時他們合作的情形是別人口譯了一句,林氏隨即也筆述了一句呢,還是別人先口譯了一段或一節(jié),然后林氏筆述下來?但無論如何,這種譯法是免不了兩重的歪曲的:口譯者把原文譯為口語,光景不免有多少歪曲,再由林氏將口語譯為文言,那就是第二次歪曲了。
這種歪曲,可以說是從“翻譯的方法”上來的。
何況林氏“衛(wèi)道”之心甚熱,“孔孟心傳”爛熟,他往往要“用夏變夷”,稱司各特的筆法有類于太史公,……于是不免又多了一層歪曲。這一層歪曲,當(dāng)然口譯者不能負(fù)責(zé),直接是從林氏的思想上來的。
所以我們覺得稱林譯為“歪譯”,比較切貼。自然也不是說林譯部部皆歪,林譯也有不但不很歪,而且很有風(fēng)趣——甚至與原文的風(fēng)趣有幾分近似的,例如《附掌錄》中間幾篇。這一點,我們既佩服而又驚奇。
現(xiàn)在話再回到“直譯”。
照上文說來,“五四”以后的“直譯”主張就是反對歪曲了原文。原文是一個什么面目,就要還它一個什么面目。連面目都要依它本來,那么,“看得懂”,當(dāng)然是個不言而喻的必要條件了。譯得“看不懂”,不用說,一定失卻了原文的面目,那就不是“直譯”。這種“看不懂”的責(zé)任應(yīng)該完全由譯者負(fù)擔(dān),我們不能因此怪到 “直譯”這個原則。
這原是很淺顯的一個道理,然而不久以前還有人因為“看不懂”而非難到“直譯”這個原則,而主張“順譯”,這也就怪了。
主張“順譯”者意若曰:直譯往往使人難懂,甚至看不懂,為了要對原文忠實而至使人看不懂,豈不是雖譯等于不譯;故此主張“與其忠實而使人看不懂,毋寧不很忠實而看得懂”。于是乃作為“順譯”之說!绊槨闭撸瑒(wù)求其看得懂也。
在這里,我們覺得不必嚕嚕蘇蘇來駁斥“順譯”說之理論上的矛盾(因為它的矛盾是顯然的),我們只想為“直譯”說再進(jìn)一解:
我們以為所謂“直譯”也者,倒并非一定是“字對字”,一個不多,一個也不少。因為中西文字組織的不同,這種樣“字對字”一個不多一個也不少的翻譯,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。從前張崧年先生譯過一篇羅素的論文。張先生的譯法真是“道地到廿四分”的直譯,每個前置詞,他都譯了過來,然而他這篇譯文是沒人看得懂的。當(dāng)時張先生很堅持他的譯法。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譯文別人看不懂,可是他對《新青年》的編者說:“這是一種試驗。大家看慣了后,也就懂得了!”當(dāng)時《新青年》的編者陳促甫先生也不贊成張先生此種“試驗”,老實不客氣給他改,改了,張先生還是非常不高興,F(xiàn)在張先生大概已經(jīng)拋棄了他的試驗了罷,我可不十分明白,但是從這個故事就證明了“直譯”的原則并不在“字對字”一個也不多,一個也不少。“直譯”的意義就是“不要歪曲了原作的面目”。倘使能夠辦到“字對字”,不多也不少,自然是理想的直譯,否則,直譯的要點不在此而在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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